7月5日凌晨,枣阳籍男子李某和女子王某乘坐火车时“买短乘长”,被警方当场查获。
据了解,当日凌晨,襄阳东站派出所民警在出站口进行夜查时,发现一男子与一女子手拉黑色行李箱,行色匆匆地快步走出站口,刻意躲避出站口验票员,民警立即将其拦下询问,要求其出示火车票及身份证件。民警发现,二人的票面信息是南充到万源的T248次列车,并非到襄阳东站。
“我在车上睡觉睡过了,忘记补票了,补票不就行了。”李某说道。但民警发现李某看似淡定,而王某却神情慌张,遂将二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询问。
经询问,现年40多岁的李某与王某经常往返于南充与襄阳采购货物,为了节省成本,贪图便宜,遂从襄阳到南充,南充回襄阳乘坐火车时,只买进站的区间票,多次往返襄阳与南充,恶意逃票,李某与王某在明知“买短坐长”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竟在两个月内,累计逃票近二十次, 二人共诈骗铁路票款1500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襄阳东车站派出所给予二人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铁路警方提示:不要因为贪图小便宜触犯法律底线,对于以“买短乘长”方式恶意逃票、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行为,铁路警方一经查获,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报列入限制乘坐火车失信人“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