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上《决定》,1992 年,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综治委”)在湖南省衡阳市召开全国铁路治安重点区段座谈会,提出维护铁路治安必须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实行综合治理。
1993
年,中央综治委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全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贵州省开展铁路护路联防的工作经验。
1994
年8 月,中央综治委设立“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小组”(2003 年8
月,更名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由铁道部、公安部、总参动员部和中央综治办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并在铁道部设立办公室(1995 年2
月成立,简称“中央综治委护路办”)。此后,全国各省(区、市)学习借鉴贵州经验,结合本地实际,陆续开展了护路联防工作。 2001年11月,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湖北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标志着湖北省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走向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