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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发出通知要求掀起《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宣传活动的高潮

来源: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通讯员:李伟   |  2018-05-08      阅读:2241
摘 要: 近日,潜江市护路办向各区镇处护路办和相关成员单位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铁路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5至9月份,在巩固去年宣传成果的基础上,以《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及铁路安全常识为主要宣传内容,掀起宣传活动的高潮。

       近日,潜江市护路办向各区镇处护路办和相关成员单位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铁路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5至9月份,在巩固去年《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宣传成果的基础上,以《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及铁路安全常识为主要宣传内容,以铁路安全“七进”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火车站广场、候车室公共场所)为抓手,再加措施,再创新路,掀起《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宣传活动的高潮。

      围绕宣传活动进企业,《通知》明确,由市护路办牵头,铁地公安及各区镇处护路办、司法所等方面,深入辖区铁路沿线重点场所和厂矿企业(搅拌站、加气站、鞭炮厂等),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加强铁路沿线重点场所、厂矿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围绕宣传活动进校园,《通知》指出,市综治办、襄铁公安处、荆门桥工段、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掌上明珠杯”铁路安全伴我行》有奖图文相册制作比赛活动。同时,各区、镇、处护路办要积极联系车站、工务、公安等护路成员单位在本辖区各中小学校通过播放爱路护路宣传视频、悬挂宣传横幅、召开知识讲座和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活动,督促学校落实宣传主体责任。铁路公安要结合“青少年维权岗”,针对铁路沿线重点留守儿童,采取进家入户“一对一”的形式,对家庭内部监护人进行宣传护路知识,签订铁路安全告知书。

      围绕宣传活动进机关、社区、农村、家庭,《通知》规定,由市司法局牵头,联系车站、工务、铁路公安等护路成员单位,会同辖区地方公安、学校等利用宣传广告牌、横幅标语、展板橱窗、电子显示屏等资源,宣传爱路护路内容;各区、镇、办事处宣传标语不少于一条,宣传专栏不少于一个,村宣传标语不少于两条、宣传专栏不少于一个;通过机关部门内部微信群、QQ群发布爱路护路信息,平安铁路创建信息;组织社区开展一轮专项清理,全面净化铁路沿线治安环境;对铁路护路基础工作较薄弱的村重点开展走访,对精神障碍患者、孤寡老人等重点人员要“一对一”上门宣传;通过发放《致铁路沿线市民的告知书》和《铁路安全宣传单》等,让每个公民自觉参与到爱路护路活动之中。

      围绕宣传活动进公共场所,《通知》要求,市护路办联合媒体以及工务、车站、公安等部门,以火车站、汽车站为重点,利用公益广告平台,滚动播放爱路护路宣传字幕,发放印发环保纸杯、纸巾、方便袋、宣传单等爱路护路宣传品,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布爱路护路宣传内容。同时,利用火车站热点WIFI、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展示全市护路工作成效。

      为了切实做到以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护路联防日常工作,《通知》强调,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沿线重点人员管控。各区、镇、处护路办要结合地方综治工作会同铁路护路等部门深入沿线各涉铁村对将铁路周边涉铁人员、失学辍学人员、“五残”人员、65岁以上老人、经常过往涵洞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大牲畜养殖户、四小网点负责人等重点人员开展一次回访宣传活动,做好重点人员及其监护人的信息登记工作并签订安全协议书,确保沿线重点人员信息录入率达100%,安全协议书签订率达100%。二是要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各区、镇、处护路办要督促各村护路工作站积极会同护路联防队员开展辖区隐患排查整治,充分发挥光荣户、信息员作用,集中解决和处理一批杂物堆积、涵洞积水、杂树侵线等顽固性隐患,以及潜江特色龙虾养殖相关线路隐患。净化铁路沿线治安环境,确保铁路运输生产安全。

为保证宣传教育活动质量,《通知》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区、镇、处护路办要积极协调有关成员单位,相互支持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坚持效果导向,举办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二是要务求工作实效。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保安全促发展”作为铁路护路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铁路安全宣传工作常态化、实效化。加强督促检查,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各项活动,务求实效。三是纳入计分考核。市护路办将收集统计各区、镇、办事处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并制定百分制计分考核制度,折算纳入年终综治计分考核。四是要做好总结反馈。将好的做法形成指导性经验报告,汇同代表性工作图集、视频等资料报市护路办,届时,根据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市护路办将以适当方式对有特色的主题活动予以推广,对区、镇、办事处、村(社区、办事处)护路干部优秀典型事迹挖掘,进行宣传报道。

      《通知》说,5月中旬,市护路办将联合市综治办、教育局、司法局和铁路工务、车站、公安及各区、镇、办事处护路办等部门组织开展一次铁路安全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由潜江本地媒体(潜江日报、潜江市电视台、网站等)进行宣传报道。

      《通知》还提供了一批标语、横幅、专栏内容,供各地选用。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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