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平安办《关于开展普铁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地各有关单位推荐评选,确定武汉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等126家单位为先进集体,陆扬等154名同志为先进个人。根据相关要求,现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5日至1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办反映。反映的问题须真实、准确,内容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027-87239133,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省委大院内省委政法委护路办;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doc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