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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部署开展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来源:襄阳市   |  通讯员:襄阳市护路办 卞于洪  |  2019-03-07      阅读:2445
摘 要:

为全面消除铁路沿线安全隐患, 净化铁路沿线治安环境, 确保铁路运输安全,襄阳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从3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通过排查整治行动,依法整治一批影响铁路运行安全的治安隐患和问题,深入排查调处一批涉铁矛盾纠纷,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爱路护路意识,铁路沿线治安稳定,铁路运输安全有可靠保障。

排查整治工作重点:(一)消除防护栅栏破损、围墙歪斜、倒塌, 刺丝滚笼脱落,涵洞积水,树木倒塌侵限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隐患;(二)消除铁路沿线的“公跨铁" 违章建筑、乱搭乱建、非法道口等安全风险, 对短期内难以消除的隐患做好防控措施;(三)加强地方专用线与铁路正线连接处未封闭或封闭不严的封堵工作;(四)加强排查整治铁路沿线重要桥梁、隧道等要害部位的安全隐患;(五)梳理铁路沿线附近65岁以上老人、“五残”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员,督导涉铁乡镇(街道)护路部门对重点人员监护人实行包保责任, 到户到人;(六)排查整治车站、沿线要害部位安全隐患;(七)2017年省护路办《关于开展全省铁路沿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通报中还未整改的19处安全隐患;2018年武汉局集团发函需要协调解决的17处安全隐患;(八)其它涉铁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工作措施:(一)全面开展排查。一是摸清沿线重点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建设和临时建筑、户外广告设施及私拉乱建的各类线缆、线杆等情况,确认责任单位。二是摸清因铁路建设和运营中涉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危树砍伐等引发的涉铁矛盾纠纷。三是摸清涉铁村(社区)盗窃铁路设施和危害铁路运行安全的前科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经常性破坏铁路封闭设施上线行走等重点人员信息。(二)广泛开展宣传。以宣传《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办法》为重点,采取媒体宣传、校园宣传、村(社区)入户宣传和发放护路宣传品、布置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沿线群众及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机动驾驶员的爱路护路意识,为排查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三)集中力量整治。一是对涉铁村(社区)重点人员,要实行村(社区)干部包保,进行一对一走访和帮扶制度。依托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化管理平台,加强对矛盾突出、心态失衡、行为反常、性格偏执等相关重点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心理疏导,落实管控措施,实行动态管控。二是对铁路沿线重点范围内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临时建筑物、户外广告设施以及私拉乱建的各类线缆、线杆等,特别是对2017年省通报未整改的19处隐患,2018年武汉局集团发函需要协调解决的17处隐患,相关县(市)区要针对每处隐患,制定措施,强力攻坚,组织人员依法拆除,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三是依托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化管理平台,加强与沿线铁路派出所配合,切实抓好涉路矛盾纠纷的信息研判、源头防范和排查化解,确保矛盾化解在小、问题解决在早。(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涉铁单位、护路成员单位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主动与辖区铁路派出所及铁路内部单位建立铁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 进一步强化铁路护路工作站的建设与作用发挥,努力提升对铁路安全隐患的认知度和关注度,切实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及时协调地方公安、交通、住建、铁路公安等成员单位,以及铁路工务、电务、供电、车务等单位,相互支持配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部署,扎实推进。(二)务求工作实效。对去年排查整治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效,确保不反弹。对未整改及新发现的隐患,要明确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扎实推进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涉铁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和全面控制。(三)严格督办考核。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市护路办将适时进行实地巡查、明察暗访等,凡发现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认真、措施不落实、管控不到位、隐患未治理的,进行通报批评,导致发生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和重大涉铁案(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综治领导责任制规定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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