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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来源:省委平安湖北建设领导小组铁路护路工作组   |  通讯员:余飞扬  |  2024-08-12      阅读:111
摘 要:依法建设高水平平安铁路护航高质量发展。

《条例》为更好维护铁路安全提供了法治遵循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铁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我们做好铁路安全稳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铁路作为我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已经延伸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特别是高铁已成为经济发展新引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近年来,我省铁路建设快速发展,以铁路为骨干的“铁水公空”联运体系不断形成,在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社会不稳定因素和铁路沿线不确定环境问题时刻威胁铁路安全,铁路沿线安全风险依然呈多发态势。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铁路护路联防,在防控铁路重大风险和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在系统总结制度建设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一部具有湖北特色、解决铁路安全管理现实问题的地方法规,对于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铁路矛盾风险,长效推进高水平平安铁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铁路安全立法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提出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将《条例》列入2024年立法审议项目。为做好起草工作,省委政法委、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制定《立法工作方案》,成立立法项目领导小组和起草专班,在省内外开展调研,召开论证协调会,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并在提出立法议案前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今年2月26日,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并通过了条例草案。在3月26日、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次会议分别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和二审。在此期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部分省人大代表和相关领域专家征求了意见,并在省人大网站全文公布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7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条例》。

《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条例》共七章五十八条,分别从总则、建设安全、线路安全、运营安全、协同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七个方面对铁路安全管理活动进行了规范。

——构建了清晰明确的责任体系。《条例》厘清了各方责任,明确铁路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铁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中特别强调了各级护路联防组织统筹协调的责任,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地方铁路运营安全监管的责任。

——突出依法履职和多方共治。《条例》汇聚多方动能,依托区域、部门、路地“三维协同”和路地“双段长”机制,构建多方发力、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的安全管理格局。《条例》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引入公益诉讼机制,以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维护公共利益。

——坚持务实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条例》针对隐患难题以及损害铁路安全的情形等予以规定,比如,对安检、托运程序及站车等场所的禁止性行为等进行明确规定,特别是针对近年来频发的强占高铁座位、列车上吸烟、强闯检票闸门等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禁止或限制性规定。

——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条例》聚焦旅客和沿线居民关切,规定车站项目应当依法落实母婴保健、无障碍环境建设、适老化改造等;加强穿越铁路的配套便民设施建设,重点路段要设置声屏障以及污染治理等措施。

深入推进《条例》贯彻实施

《条例》是我省第一部关于铁路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是我省铁路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有力保障,对于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铁路具有重要意义。省委政法委将会同省人大监察司法委,组织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铁路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平安建设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把贯彻落实《条例》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广泛进行宣传。组织专家学者、铁路安全管理实务工作者撰写文章,在各类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开通专题专栏,宣传解读《条例》。适时组织专题培训,推动《条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形成全社会知路、爱路、护路的良好风尚和自觉行动,不断扩大《条例》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开展执法检查。省委政法委将与省人大监察司法委适时在全省各地组织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我省将把贯彻落实《条例》纳入平安湖北建设考评范围,促进工作落实落细,责任落实落地,推进平安铁路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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