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5日下午16时,襄阳铁路公安处陈家湖车站派出所6号岗队员刘明虎巡线至汉丹线K349+995M天桥时,发现天桥下下行左侧防护网外有一残疾青年在网外逗留,偶尔用单手试爬防护网,见此情况,刘明虎立即上前予以制止,并询问该男子,其扬言今日无论如何要在铁路上寻短见,谁劝都不管用。刘明虎一边稳定该男子情绪一边向陈家湖所值班室汇报。
接报后,陈家湖所所长王清兵及副所长洪金港带民警携带警用装备及4G单兵赶赴现场予以处置,调派临岗队员到现场协助。
16时30分,民警到达现场,经询问,该男子叫袁某有(420621*******7190,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孙蔡村人,随身携带户口本、残疾证、低保证、低保存折等物),称其在2009年外出打工,遭遇意外受伤,导致右胳膊整体截止,左腿残疾。因身体残疾遭家人嫌弃,遂产生自杀念头。今日下午乘坐50路公交车到种子湾站下车,随后步行至樊城区太平店镇金牛村铁路天桥处欲巡短见,因身体残疾翻越防护网不便时被护路队员发现并予以制止。在民警劝说期间,其一直扬言:今日无论如何都要死在铁路上,就算送他回家,其还会来此处,从天桥上坠向铁路自杀。随后该袁被民警强制带离铁路至安全地带。
为了避免其走极端,副所长洪金港与其母亲及妹妹联系,两人均称管不了此事;与樊城区太平店镇孙蔡村联系,称该袁长期发生警务纠纷,村委会也管不了,尽量联系其家人。为确保其安全,所长王清兵向樊城区太平店镇综治办副主任白继涛通报情况,并将该情况向太平店镇派出所通报。17时29分,太平店镇综治办及太平店镇派出所、119消防人员到达现场,该所民警称:该袁为涉警人员,自认为残疾好吃懒做,与家人关系恶劣,每月均有7.8起警情涉及到他。随后在太平店镇派出所的劝说下,该袁同意离开铁路,并由太平派出所将其带走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