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省交通运输厅与武汉铁路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北省境内公路“公跨铁”桥梁移交工作的通知》以来,黄冈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多次听取相关情况,并与武汉铁路局对接。工作专班人员积极与各方衔接,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委托第三方桥梁检测单位组织桥梁鉴定并同步收集整理桥梁基本资料;二是组织相关单位对鉴定结果进行现场确认;三是按照联合文件要求《通知》精神,双方协调问题整改意见,按照鉴定结果分类进行移交,其中一、二类的桥梁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可移交,鉴定结果为三、四、五类桥梁需双方共同确定加固方案,待加固后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后再移交。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加强协调衔接,指导督促各县加快推进其他“公跨铁”桥梁移交工作。